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始终把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作为确立目标、制订清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践行“两在两同”,时刻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急基层之所急,忧基层之所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查找影响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症结堵点,聚集粮食加工企业用电成本高、产能利用率较低的现状,多措并举,全面推动落实涉粮初加工企业农用电价格政策落地,切实有效化解基层和企业的瓶颈难题。
9月23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四指导组组长曹海一行赴六合区涉粮初加工企业,调研指导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推动落实涉粮初加工企业农用电价格政策落地”进展及成效情况。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一兵,南京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职副局长徐震中参加调研。
指导组一行赴江苏海福食品有限公司、稻盛和丰农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的各个流程,生产过程中的用电情况;参观了南京市成品粮静态储备库及原粮库,了解南京市粮食储备及保供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就涉粮初加工企业农用电价格政策落地情况与参会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六合区粮食初加工企业100%执行农业用电价格,预计全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可节约成本约139.8万元。指导组充分肯定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涉粮初加工企业农用电价格政策落地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要求,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人民群众满意高兴作为检验办实事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要抓细抓实,加快推进速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陈一兵表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扎实推进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惠及广大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和农户,提升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自今年2月9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44号)文件后,围绕“降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用电成本,促进农产品稳价保供”重点工作开展广泛调研,经了解,目前全省入统粮油加工企业1179家,其中大米加工企业656家,产能利用率约为39%,小麦粉加工企业117家,产能利用率约为51%。为了推动政策更好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提高企业产能利用率,积极与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优化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的供电服务,并于6月16日下发了《关于上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据统计,全省粮食初加工企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效果明显,既解决了企业夜间生产用工难、安全生产风险高、产品质量把控差的问题,又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升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